长沙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系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单位。根据《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办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初级农产品(含畜禽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及其检验检测、技术分析、风险评估与评价等工作;
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承担省级安排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跟班培训任务;
协助开展部级监测工作,最近几年,先后多次配合国内同行实验室开展部级监测工作的抽样任务。已连续多年配合内蒙古农产品检测中心开展全省稻谷监测的抽样工作,部里安排的许多风险评估和其他专项监测任务均有省厅安排到长沙中心配合开展抽样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内设六个科室,即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科、检验一科、检验二科、检验三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2021年度本单位收、支总计均为1783.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83万元,增长35.97%。根本原因是2021年年度预算执行中,一是年度内单位依据自己情况做了人事招聘,新增了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人员晋级晋升等职称变动,预算跟随调整增加;二是单位的职能增加而导致检测工作量加大,年度内财政追加购置液相色谱串质谱仪等专项经费,预算跟随调整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178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5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合计178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3万元,占67.11%;项目支出586.65万元,占32.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83.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1.83万元,增长35.97%。根本原因是2021年年度预算执行中,一是年度内单位依据自己情况做了人事招聘,新增了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人员晋级晋升等职称变动,预算跟随调整增加;二是单位的职能增加而导致检测工作量加大,年度内财政追加购置液相色谱串质谱仪等专项经费,预算跟随调整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783.58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1.83万元,增长35.97%。根本原因是2021年年度预算执行中,一是年度内单位依据自己情况做了人事招聘,新增了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人员晋级晋升等职称变动,预算跟随调整增加;二是单位的职能增加而导致检测工作量加大,年度内财政追加购置液相色谱串质谱仪等专项经费,预算跟随调整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783.5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农林水(类)支出1783.58万元,占100%。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3%,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人员晋级晋升等职称变动,预算跟随调整。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53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项目不在单位申报,统一由主管局(长沙市农业局)年初申报。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项目不在单位申报,统一由主管局(长沙市农业局)年初申报。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63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90.87%,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年度预算执行中,年度内单位依据自己情况做了人事招聘,新增了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人员晋级晋升等职称变动,预算跟随调整增加;公用经费109.3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9.13%,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年度预算执行中,年度内单位依据自己情况做了人事招聘,新增了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预算跟随调整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都为0万元的根本原因是本单位年度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根本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是受疫情影响,单位接待计划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1.22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4.91%,增长的根本原因是业务工作加大,单位的接待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都为0万元的根本原因是本单位年度内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根本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因农产品监测等业务工作需要,外出抽样等公务工作多为租车。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67万元,增长16.1%,增长的根本原因是业务工作加大,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20.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4万元,占79.0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4个、接待130人次,主要是用于农产品检测工作及业务交流学习的日常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车辆的保险费、油耗及维修维护费等运行的成本。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车辆保有量为2辆。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根本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2.44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养和训练,人数132人次。其中开支内容为培训用餐5.14万元、住宿费7.04万元、授课费(含税)18.6万元、印刷费0万元、场租费0万元、另外的费用21.66万元(含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费等)。大多数都用在: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养和训练,我单位承担了省厅安排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10期培训班,培训来自各市(州)、县(区)检验测试机构技术人员,有效提升我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水平。2021年度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9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车辆主要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交通运输)6台(套),其中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交通运输)0台(套),主要用于农产品实验室检测工作开展。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其中:省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1.38万元;市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66.5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8.71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故2021年没有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
本单位组织对2个省级项目、3个市级项目、1个部门预算项目,共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8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3万元,项目支出586.65万元(项目支出包括省级项目与市级公共项目资金)。本单位全年预算数为1099.4万元,执行数为178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3%。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圆满完成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二是圆满完成省农委下达的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任务,成效明显;三是做好了农业部例行监测的服务工作; 四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管理任务;五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坐落于开福区万家丽北路马栏山文 创园区内,现有检测仪器设备200多台套,检测实验办公用房面积约2200平方米,在编在职人员中具有硕士学历9人,高级职称11人、 中级职称17人。中心是农业部批准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 估试验站,全省首家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和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考核“双认证”的单位。目前,获得认 证的检测参数为250项,检测范围涵盖初级农产品(含畜禽水产品),能够承担大多数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常规项目和部分农业环境、农 业投入品的卫生指标,理化指标的检验分析、质量评价及研究等工作。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2月,是从长沙市蔬 菜科研所分设出来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长沙市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 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办[2020]36号,明确中心现有编制数38名。 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对全市范围内的初级农产品(含畜禽水产品)、 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及其检验检测、技术分析、 风险评估与评价等工作。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领导班子成 员4人,主要领导髙配副县级,副书记、副主任1名高配正科级,副 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科、检验一科、检验二科、检 验三科6个科室,2021年年末实有在编人员38名,临聘人员8名。
编办核定本单位人员编制38名,核定初级雇员编制8名。本单 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在编38名、初级雇员8名, 比上年增加了2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 人事招聘,年初新增2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一是高质量完成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根据市农业农村 局年初工作计划,中心全年工作任务5300批次,实际完成5420批次, 全年超额完成检测任务120批次。全年共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 告12期,并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或省农业农村厅,为全市农产品质 量安全和长沙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科学数据。同时,协助有 关单位完成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对长沙市农产品风险监测、专 项监测、监督抽查的抽样和样品制备工作。•
二是能力验证考核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一年来,中心积极参加 各类能力验证考核,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成绩。一是主动积极参加农业 农村部组织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80个参数、“畜禽产品中兽 药和违禁添加物残留检测”7个参数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9个参数三种主要农产品的能力验证考核,考核结果为一次性通过。二 是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的全部项目,包括“农产品 中农药残留”全项、“农产品中重金属、“畜禽产品中兽药和违禁添 加物”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四项能力验证,均获得通过,其中畜 禽产品能力验证结果获得优秀。三是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果蔬汁中的毒死蟬”和“水中的神两项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结果 均取得满意。
三是高质量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培训工作任务。中心高质量完成 了省厅安排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10期培训班,共培训来自 各市(州)、县(区)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132人次,有效提升我省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水平,培训工作 获得省厅监管处的高度评价。
四是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高水平运行。首先加强了制度建 设,2021年,中心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干部职工参 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制度》、《公务出行补充用车制度》,修 改完善了《政府釆购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在 人、财、物等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其次及时更新体系文件,在食品 伙伴网等报刊和网络信息查找有关新的标准,及时进行更新6个标准;再次加强了质量管理,按照年初的计划,开展了盲样考核、人员比对 及仪器比对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全年进行了23人次的质量监督,请 第三方校准机构对实验室39台套仪器设备进行了校准,9月对实验室 所有在用仪器设备进行了功能检查,按计划开展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 审等质量管理工作,以便于发现和改进管理中的问题,保障管理体系 得到持续改进。另外,中心从抽样规范性、检验检测方法的选用、各 类技术记录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到发放等环 节层层把关、严格管理,发现不妥处及时纠正,并釆取相应的纠正措 施,从源头上尽力杜绝了不合格报告的产生。
五是努力提升实验室装备水平,完成实验室提质改造工作。在 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开展了实验室设备设施提质改造工作。通 过公开招标,购置了性能优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将更有利于为 中心下一步开展新方法研究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中心检测技术水平 奠定了设备基础。通过由局组织竞争性磋商,对实验室六楼和四楼的 布局和实验室设施进行了提质改造工作,为中心开展各类监测工作提 供了较好的实验室环境。
六是扎实抓好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助力长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 城市创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中心下发了《关于成 立平安建设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中心制定了《2021年度平安建设 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召 开相关支委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议8次,3次组织集中学习习总 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2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电视片, 全年累计安全宣传视频和图片超过3000分钟,制作张贴平安建设有关 宣传横幅6条、宣传标语20余条,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报道安全生 产工作2次。四是日常抓实抓细单位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消防安
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单位用车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外出 抽样中的安全、内部治安防控等十二个方面的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另 外,作为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中心在扫黑除恶、禁毒教育宣传、垃 圾分类、节能减排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责任,有效维护了单位的平安和稳定,也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市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2021年预算情况: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09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60.16万元,项目支出39.24万元。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2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3万元,项目支出38.71万元。
3、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11.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
4、2021年项目总支出586.65万元。其中,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资金81.38万元;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466.56万元;部 门预算农产品检测管理经费38.71万元。
1、基本支出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是用于职工工资薪金、社会保障缴费、 奖金等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支出。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定员定额管理办法和人社部门审批的工资福 利等相关制度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共计1196.93万元,其 中人员支出1087.63万元,公用经费109.30万元;人员支出中工资 福利支出105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1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为6.12万元, 比2020年“三公”决算数增加0.73万元,上升13. 5%o
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总计586.65万元,其中,省级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资金81.38万元;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466.56万元;部门预算农产品检测管理经费38.71万元。包含检测仪器维修 与维护费、技术人员外出差旅费、实验室专用设备购置、外出抽样租 车费用、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费用及农产品样品费用等支出。项目支 出严格按照资金申报要求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进行采购及验 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为加强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和财政局其他有关规定及《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内部控制管理 手册》,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管控。一是专项资金申报时,应 就用款理由、计划规模、预期效益等事项向财政部门填报专项资金申 报表。属于年度预算安排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一并申报;属于临时 性追加的,按照项目相关部署专项申报,对属于多渠道筹资合办的项 目,在申报前,须先落实其他资金来源。二是专项资金的审批时,应 对申请项目的计划规模、实施条件、项目预算、预期效益等进行综合 考察,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的原则予以核定。三是专项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挤 占挪用和截留;凡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应当及时追踪反馈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及时汇报资金使用动向;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 理台账”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 目完成后,用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完成验收及结算工作。当年不能完 成的项目应及时向主管单位及本级财政局进行说明,使其资金结转下 年继续使用。总之,单位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应当自觉接 受各级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单位在组织实施专项的过程中,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 理,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等有关制度规定及《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 测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对其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釆购事 项,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及制度中规定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 执行,同时严格合同签订,实施合同管理,并按照政府釆购合同规定 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 收报告。
2021年在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独立核算的原则,严格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会有专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以确保项 目顺利实施。
5、资产管理情况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 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2021年度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2405.63万元,固定资产 净值期末数978.79万元,新增资产32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包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房屋、家具用具及交通运输五大类 别。为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 细化了资产管理各项要求,并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在管理实施 层面,一是高度重视,把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单位基础性工作来抓,做 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清查,确保账实一致,账账相符;二是明确责 任,明确了单位资产管理牵头部门,指定了资产管理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了部门及干部职工个人责任,确保 每一个资产都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落实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资产 管理各项制度要求抓好落实,不越制度红线,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 统,并按财政要求进行平台操作。在新增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配置方 面,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步骤推进实施。2021年全年共申报4次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有效地满足了单位业务工作的 需求。
一、严格预算执行;二、按财政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三、严肃 财经纪律,严把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四、强化绩效 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 目标,圆满完成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本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圆满完成省农委下达的工作任务, 成效明显;做好了农业部例行监测的服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保质保量 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 管理流程,部门整理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一是预算配置控制较 好,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5.56%(38/36*100%)。二是预算执行比较 到位,预算完成率和控制率均在合理范围内。(1)公用经费控制率二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09.3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6.35万 元*100%二102.77%。(2)“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2021年“三公” 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11万元,年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比2020年“三公”决算数增加0.73万元,上升13.5%。
(3)管理制度健全。有《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相关管理制度 合法、合规、完整。(4)资金使用合规性。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 均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 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完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 管理制度规定。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 测和监督抽查任务,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圆满完成省 农委下达的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技术培养和训练任务,成效明显;做好了农业部例行监测的服务工作;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管理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验检验测试能力逐渐增强,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得到进一步提升。2021年 市本级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5300批次,实际完成5420批次,全年超额完成检测任务120批次。具体情况如下:完成农产品 例行监测3065批次,合格3055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9.67%,全市 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保持在一个高水平状况。完成农产品 监督抽检814批次,合格807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9.14%,监督抽 查发现问题率高于例行监测。完成农产品专项监测200批次,重点监 测辣椒和蛙类产品各100批次。其中辣椒合格率为99%;蛙类合格率 为86%。完成农产品重金属专项监测700批次,其中蔬菜200批次, 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87.5%;稻谷500批次,合格219批次,合 格率43. 8%o完成渔业水质环境专项监测141批次。完成省农业农村 厅委托的稻谷镉专项监测500批次,合格235批次,合格率为47%。 全年编制上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12期,同时协助有关农 产品质检机构完成农业农村部(国检)、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对长 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抽样和样品制备工作。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二是预算管理比较粗放。三是专项资金 没有全部纳入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致使单位项目资金预决算数据差 异比较大。
一是针对资产管理中对干部职员的教育还不深入,责任压力传 导不够坚实,部分职工还存在资产管理意识淡化、虚化,二是对资产 管理使用的检查不够经常、细致。
9、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和有关建议等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编制好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进一 步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 度和要求做预算编制,促进预算执行的科学、合理、规范、透明、 高效。
二是为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委拨付的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需纳入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使预算资金落实到具 体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各项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科学测定收 入支出规模,合理规划、使用财政资金,增加资金使用率,使资金效 益最大化。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员的资产管理意识。 二是实行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规范各类资产的釆购、使用、处置和 报废等审批制度,严格按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采取定 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做好资产的清点盘查,掌握资产管理情况,确保账实一致。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财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单位的财务预算执 行核算,切实提髙单位的财务管理上的水准。继续抓好“三公”经费的控 制。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把财务审核关,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 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 生。